日前,包头市本级79个部门446户预算单位全部向社会公开了2020年度部门决算及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占用、预算绩效管理等方面支出及工作情况。在往年公开的基础上,今年决算公开的单位由部门扩大到基层预算单位,公开的内容做到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结果100%全公开,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公开,进一步拓展了公开内容,向社会各界交出明白账。
为高质量完成部门决算公开工作,保证决算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市财政局进一步强化业务管理,建立了决算公开部门初审、业务科室复审、国库终审的审核机制,持续提高公开质量。依据预算法有关规定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市人大常委会于8月27日批复包头市本级财政决算后,市财政局第一时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公开主体、完善公开内容、确定公开时间。同时,按照“同一地区本级部门决算公开工作应集中开展、公开时间应保持一致、力争在一天内公开完毕”的要求,市本级各部门单位(除涉密部门外)在自治区预决算信息公开平台及本部门(单位)门户网站统一集中对外公开。
下一步,包头市财政局将秉承“高质量”着力点,深入细致地推进公开工作。一是继续细化丰富公开内容,更全面、详实地体现公开资金使用方向、结构、增减变化、执行绩效;二是以“看得懂”为目标,使用更加通俗易懂的语言,对决算数据、决算管理工作进行解读说明,便于公众监督;三是进一步完善决算公开通报监督机制,督促各部门认真核实数据,密切关注舆情,及时做好解惑答疑,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包头晚报全媒体记者 赵永峰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