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和我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市财政局迅速行动,及时筹集拨付资金3200万元,全力支持常态化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其中,2600万元专项用于购置全市新冠肺炎核酸检测试剂、防护物资、医疗设备等,保障全市防疫物资供应,提高医疗机构检验检测能力;拨付600万元专项用于达茂旗满都拉口岸PCR实验室建设耗材、防护物资设备、实验人员支出等重点地区疫情防控工作。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严格按照全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要求,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强化资金调度和防控保障;及时做好资金划拨,助力精准夯实防控措施,筑牢防控防线,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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