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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批划转十个市本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事项

记者从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了解到,2022年1月,我市首批划转十个市本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事项。

1月11日,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公告市本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第一批划转事项,首批划转的事项包括民办高中(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审批,律师协会设立章程备案,护士执业注册,医师执业注册(含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许可,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许可,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许可),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社会团体印章式样和银行账户备案,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式样和银行账号备案,地方性基金会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基金会组织机构代码、印章式样、银行账号以及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备案。

自公告之日起,这些事项由原审批部门划转至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并启用“包头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行政审批专用章”。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实行审批与监管相分离,建立审管衔接新机制。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承担划转事项的审批服务职责,并对行使的行政权力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审批部门承担行业政策标准制定、行业管理、事中事后监管等职责。

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副局长陈建明说:“这些事项划转后,我们会重新梳理流程,群众的办事效率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实习生 许家轩)

(包头日报社全媒体记者:郭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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