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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包头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包头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22年2月13日政协包头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政协包头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期间,市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包头市两级党代会、经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两会部署要求,围绕本次会议主要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积极运用提案聚焦中心工作、社会热点、群众关切,建精准精要之言,谋民生民利之策,彰显了新时代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高尚情怀和责任担当,体现了广大政协委员践初心、担使命、接地气、连民心的工作作风和履职水平。

截至2月12日17:00,会议共收到提案519件,其中委员提案448件,占总数的86.3%;集体提案71件,占总数的13.7%。集体提案中,民主党派提案55件,人民团体提案1件,界别提案1件,政协专门委员会提案14件。提案审查委员会根据《政协包头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和《政协包头市委员会提案审查工作细则》,审查立案 461件,对内容相近且符合立案标准作并案处理的19件,不立案39件,立案率为88.8%。在全部立案提案中,关于经济建设方面的提案233件,占50.5%;关于社会建设方面的提案160件,占34.7%;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提案13件,占2.8%;关于文化建设方面的提案35件,占7.6%;关于政治建设方面的提案20件,占4.3%。

大会闭幕后,中共包头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将共同召开提案交办会,集中落实提案交办工作。深化提案办理协商,加大跟踪督办力度,推动成果转化落实。充分发挥政协提案作为党和政府听取民意、科学民主决策、推动改进工作的重要渠道作用,当好“助推器”,画好“同心圆”,努力形成增进理解认同、共促问题解决的良性互动局面。

对本次会议提案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提案,我们将及时审查并送交有关单位办理。不予立案的提案,将视情况转送有关部门研究参考,并向每位委员做好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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