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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包头人 这场活动邀你一起来参加

2022年“3•15”期间,包头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消协,围绕中消协“共促消费公平”年主题,结合疫情防控总体要求,通过全媒互动、示范创建、畅通维权、以案说法、宣教引导等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共促实现企业守规、行业自律、百姓放心、消费舒心的消费环境。

具体有哪些活动

小编带你一起来看看

(一)线上线下结合进行全媒互动

通过上线《行风热线》和《应急之声》等电台直播,录制播发《记者观察》等节目,就消费者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流,传播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成果。

会同市商务局、市广播电视台,依托包头广播电视台融媒体民生中心举办“3•15诚信宣言”展播活动,全媒体合力发声,宣传中消协“共促消费公平”年主题。

(二)提质升级继续推动示范创建

按照市委、市政府“推动消费扩容提质”的工作目标,在全市消费领域各行业继续推进“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3•15”期间,对已经建立的534家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街道、景区、示范站)”进行抽样回访,面向社会进行满意度调查,出台2022年“放心消费在包头”创建活动工作目标表和任务图,促使我市消费环境更加和谐,力争在全国百名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排名第三十九,全自治区排名第一的基础上再上新台阶。

(三)顺应体制改革畅通维权机制

针对旗县区消费者协会全部取消的体制改革新特点,逐步夯实消费维权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推广推行高新区公平交易人民调解委员会,青山区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消费维权新体制机制,进一步畅通线上线下消费维权诉求渠道,规范电子投诉平台时效,强化消费调处面对面,快捷化解消费矛盾纠纷。市消协本级日常消费纠纷调解缩短至15个工作日内。

(四)选取典型案例广泛以案说法

汇总全市市场监管、消协组织2021年消费者投诉案件处理情况,选取27件处理得当、贴近社会、意义普遍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例,编印2000册,向社会各界进行免费赠阅。会同市商务局共同协商银行机构、第三方支付平台参与搭建预付式消费协同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在预付式消费方面得到安全保障,共同促进我市消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五)基层联动积极开展宣教引导

全市83个消协基层组织“消协分会”以社区、村镇、市场为依托,通过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宣传资料,展示假冒伪劣物品图片,监管者、当事人通过快手、抖音现身说法等方式提示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同时,指导各旗县区市场监管局发挥职能职责,在符合疫情防控总体要求情况下开展“你点我检”公益活动。

(六)开放展厅

包头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成果展厅对外开放,现场介绍假冒伪劣商品鉴别方法。

开放时间:3月15日—3月16日(AM:9:00-12:00 PM:14:00-17:00)

地址:广场南道6号(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停车场)

来源:包头市消费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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