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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两项补贴”可就近申请

近日,肢体残疾人家属曾先生致电包头晚报热线,希望了解我市重度(一、二级)残疾人和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如何能享受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简称“两项补贴”),为此,记者采访了包头市残疾人联合会相关工作人员,予以解答。

“为了让重度(一、二级)残疾人和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及时享受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021年4月22日起,包头市开通了‘两项补贴’的跨省通办服务,在包头居住的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以在就近的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近一年时间,已有456名残疾人及时享受到了这项惠残政策。”相关人员说。

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标准是什么?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年1200元。

残疾人“两项补贴”如何申领?市残联工作人员介绍,残疾人“两项补贴”以自愿申请为原则,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所在嘎查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应持有残疾人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受理和初审,旗县区残联负责审核,旗县区民政部门负责审定和发放。

残疾人“两项补贴”可以采取“以任意地申请、户籍地审核审定及发放”的方式办理。

工作人员还介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以上“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或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但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不计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或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残疾人“两项补贴”如何发放?工作人员介绍,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通过财政补助资金“一卡通”按月发放到户,发放时间为每月10日前。

融媒体记者 赵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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