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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管支队:驾乘电动自行车 请佩戴头盔

“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在驾乘电动自行车时,请正确佩戴头盔。”日前,市交管支队在车流量较多的主干道和路口开展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宣传劝导活动,推动群众树立“戴头盔”意识,努力推动骑行者佩戴头盔的文明交通习惯。

当天上午,记者在钢铁大街与富强路交叉口看到,五分钟不到,就有多位未佩戴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被民警拦下,并来到学习点观看警示教育片。

市交管支队青山交管大队副大队长纪宇宏介绍:“此次活动,主要以宣讲交通安全知识、现场劝导为主,使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认识到不戴头盔的危害,教育引导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摒弃不戴头盔的陋习,进一步提高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营造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

当日,市交管支队昆区交管大队还在昆都仑区苏宁广场智慧岗亭为还没有上牌照的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现场办理登记上牌,同时,民警通过典型事故案例向办理车牌的群众讲解佩戴头盔的重要性。

“目前,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和事故相对多发,原本以出行便捷著称的电动自行车,现在却成了交通安全的‘隐患车’。”市交管支队昆区交管大队大队长赵永斌说:“在全市范围内倡导佩戴头盔和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是实现电动自行车规范化管理、预防和减轻交通事故带来的人身伤害的重要抓手,更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有效保障。”

多位观看警示教育片的群众也表示,包头交警通过说理式执法、劝导式教育,减轻了抵触心理,自己“戴盔”意识显著增强。

据了解,清明节假期期间,市交管支队共出动警力730余人次,制止查处电动自行车、机动车三四轮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300余起。

接下来,市交管支队将进一步拓展交通安全宣传推广受众面,不断提升辖区交通安全宣传覆盖率,引导群众主动遵守交通规则,共同维护交通安全。

(包头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记者 梁彦强 实习生 赵静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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