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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部门单位干部就地参加疫情防控

记者从市委组织部获悉,为迅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部署,按照《包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年11号)要求,有效加强工作力量,决定选派家住昆区、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石拐区、稀土高新区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就地参加疫情防控工作。

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清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增强大局意识,积极高效地组织和接收干部就地参加疫情防控工作。

组织人员迅速到位。各部门各单位要在不影响医疗教育、安全维稳、生活生产等中心工作的前提下,按照上一轮选派干部就地参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既组织“原班人马”、又增派人手迅速到位,并按当地要求参加疫情防控工作。

高效对接开展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按照之前对接模式迅速做好相关安排,按地区成立疫情防控支援队并建立临时党支部,由上一次的队长、临时党支部书记做好本部门本单位选派干部的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相关地区组织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按照本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要求,科学合理安排干部参加疫情防控工作。

加强管理服务保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跟踪管理,全程了解掌握干部的现实表现,并与选拔任用、职级晋升、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等工作直接挂钩。要确保选派干部全脱产参加疫情防控,并做好后勤保障、关心关爱工作,尽可能为选派干部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减少干部和基层负担。

严肃工作纪律要求。就地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员要坚决服从所在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带头担责任、守纪律,不讲条件、不挑工作,与防控一线同志同甘共苦、并肩作战。对不服从安排、工作失职失责的,严肃追究派出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带队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市委组织部疫情防控督导组将驻在一线开展监督指导,掌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情况和干部履行职责、担当作为情况,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包头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张燕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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