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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下达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专项资金3.9亿元

近日,市财政局及时下达小微企业留抵退税专项资金3.9亿元,有力支持全市落实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缓解财政收支压力,促进旗县区财政平稳运行。

今年,国家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对留抵税额提前实行大规模退税。在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方面,对所有行业符合条件者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并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在制造业等行业留抵退税政策方面,对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等6个行业符合条件的企业,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并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这些成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的关键性举措。

3月21日,财政部下达首批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专项资金。3月31日,自治区财政厅下达市县小微企业留抵退税专项资金。同日,市财政局及时下达市县基层专项资金3.9亿元,纳入财政直达资金范围,支持基层落实好退税减税政策,弥补地方政策性减收。

(包头日报社全媒体记者:郭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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