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包头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包头大学生集聚计划”的若干意见》(包党发〔2016〕8号)精神和包头市“包头大学生集聚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生活补贴发放流程》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服务业领域大学生集聚工作,服务业集聚组对2021年第三季度全市符合发放标准人员在初始认证的基础上进行了认真复核,经审核,符合发放标准人员63人,其中硕士46人,本科17人,现将集聚人员进行公示:
一、 符合发放标准人员
名单附后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5天。(2022年5月11日至5月15日)
三、受理方式
1、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应提供可供调查的当事人或证明人。
2、受理时间:每日上午 9:00 - 12:00;下午1:30 - 5:00
3、受理部门:包头市大学生集聚办公室,电话:6169072
服务业集聚组办公室,电话:5621536
包头大学生集聚计划服务业集聚组
2022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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