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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消”协作 共筑消防安全屏障

为充分发挥检察指导功能,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全力化解消防安全风险,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近日,在土默特右旗消防救援大队举行了关于建立“检消”工作协作机制的签约仪式,土右旗消防救援大队与土右旗人民检察院签订了《土默特右旗人民检察院土默特右旗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建立“检消”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在会签仪式上,土右旗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郝旺表示,建立“检消”协作机制,检察机关可以就消防安全事故案件立案标准、证据收集固定保全、调查方向等问题对消防救援大队提出意见和建议;也可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消防救援大队的专业领域优势,加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力度,提高土右旗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形成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作合力,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助推土右旗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土右旗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闫斌提出,检察机关与消防救援大队建立工作协作机制,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的生动体现,也是旗检察院参与涉及公共安全领域社会治理的积极探索和有益实践。“检消”工作协作机制的建立,为检察机关与消防救援部门定期信息共享、移送案件线索、会商交流研讨等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利于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消防救援机构职能作用,形成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的合力。

《意见》从建立联席会议、日常联络、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作办理、业务交流、日常宣传等七个方面,制定了具体的协作实施措施,形成了有效的工作协作机制,为消防救援大队与检察机关开展各项工作、加强协调联动提供了机制和保障。

下一步,土默特右旗消防救援大队将持续加强与旗人民检察院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检消”工作协作机制的优势,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理念,用实际行动为服务保障土右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包头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赵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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