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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城市共建共享 全民参与齐当主角

城市承载文明,文明滋润城市。从1997年正式提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以来,包头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绩斐然、亮点纷呈——

这里,有市民王金清30多年奋不顾身从黄河中救起几百人的故事;这里,有陈文学老人学习宣传雷锋精神长达近60年的故事;这里,大街小巷、机场车站随处可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这里,有满城跃动的“红马甲”,也有不断涌现的文明行为……一幕幕动人的场景、一段段温暖的故事,让我们深切地感受到,每一个包头人都是一股文明的力量,是城市文明的“代言人”。

文明创建,是一场众志成城的全民行动。当前,包头正在全力冲刺城市文明新高度,其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通过创城实现城乡变美、环境变美、精神变美,让广大市民群众在文明城市创建中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只有责任人,没有旁观者,更没有局外人。

文明在心间,创建有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绝非一朝一夕之功,更不是“独木可成林”。广大市民既是文明城市的建设者,更是文明城市的受益者,城市文明离不开我们每个人的努力。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切实增强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争做城市发展的建设者、城市素质的提升者、城市精神的践行者、城市文明的守护者,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共赴文明之约,共建文明城市。

文明在行动,步步践行。文明的概念很大,但文明的行为往往细碎而日常。不说粗话脏话,不随地吐痰,不在公共场所喧哗,多讲“您好”“谢谢”“对不起”等文明用语;自觉做到不乱扔杂物、不乱贴乱画、不高空抛物,爱护花草树木、爱护公共设施;文明养宠,遛狗时牵好狗绳,及时处理犬只粪便;文明安全出行,不车窗抛物,礼让行人,规范停车……小节之处显大德,细节之处见文明,我们的一言一行都在营造文明的风气。

城市之兴,居者皆有其责;城市之美,居者应尽其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每一个人都要积极投身其中,从自己、从今天、从小事做起,争做文明城市创建的积极参与者,共同塑造城市精神和文明形象,让包头的城市更文明、人们的生活更美好。

(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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