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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防疫规定乘车 公交驾驶员有权拒绝提供服务

记者从市公交运输集团获悉,根据《包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和《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疫情防控的通知》要求,按照《交通运输部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八版)》相关疫情防控要求,为保障广大市民健康、安全出行,阻断疫情通过公共交通工具途径传播,市公交运输集团提醒乘客按照防疫规定乘车。

乘坐公交车时,乘客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扫描场所码,出示健康码和行程卡。不按防疫规定佩戴口罩、拒绝扫描场所码、出示健康码和行程卡以及健康码和行程卡显示异常的乘客,公交驾驶员有权拒绝提供服务。对无法扫码特殊人群必须实施登记后方能乘车,对拒不登记信息人员有权拒绝提供服务。鼓励乘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使用电子支付。

请广大乘客主动配合公交驾驶员及安保人员的查验工作,阻断疫情通过公共交通工具途径传播,共同维护出行安全。

融媒体记者:郭燕;编辑:任旭(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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