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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启动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等一系列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关于开展“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我市迅速行动,制定细化方案,强化组织领导,上下联动,及时开展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目前全市已全面开展第一阶段单位自查工作。

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8月5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向人民银行提供单位清单,人民银行反馈相关数据后迅速下发各预算部门及时开展自查工作。各级财政部门同步核对人民银行提供数据及单位清单,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人民银行完善数据。截至目前,全市已全面开展第一阶段单位自查工作,共涉及单位数1687个,其中预算单位1607个、非预算单位80个。

据了解,自治区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方案下发后,市财政局第一时间认真研究并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包头市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各阶段工作任务,现已经市长专题办公会研究完善,由市委、市政府正式印发执行。市财政局与市审计局、人民银行包头市中心支行下发《关于做好全市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有关事宜的通知》,进一步细化各部门、各地区职责分工和工作安排。

同时,我市成立深入开展五个方面大起底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统筹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沉淀资金大起底行动。

市财政局及时成立工作专班,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时间节点、政策要求。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确保专项行动有序迅速推动。

专项行动分为单位自查、重点核查、清理盘活、总结完善四个阶段,市财政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明确了各阶段的时间范围、工作职责及注意事项等。全体工作人员正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负责的态度,锚定目标、狠抓落实、高位推动各阶段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各旗县区同步建立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成立工作专班,全面开展专项行动工作。

在各级各部门全面开展自查清理工作的同时,对于发现的由于2021年机构改革存在单位撤并而导致部分账户信息可能缺失等问题,财政部门也采取了相应措施,为下一阶段工作奠定基础。

融媒体记者:郭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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