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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私占停车位,整治!

近日,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接到群众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的问题,在昆河东路与青年路交叉口的一些商铺门前,商家将公用停车位占为己用,严重损害周边群众利益。

日前,在昆河东路与青年路交叉口的隆鑫三轮机车商铺门前,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看到许多空着的车位被商家售卖的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占用,这些商户为了方便自己的生意,竟将公共停车位变成了私家停车位。

随后,昆区热线办联合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河西交管大队开展了联合执法行动,对电动车售卖点占用大量公共停车位的问题进行重点治理。行动中,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与河西交管二中队的工作人员耐心对商户进行说服教育。同时,责令商户签下《保证书》,承诺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共同打造安全、畅通、文明的城区环境。对不听劝阻的,联合执法组进行依法取缔,坚决清除占路行为。

此次行动,清除障碍物并腾出16个停车位,有力解决了群众反映的停车难问题,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据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道路上擅自设置停车泊位、出租汽车临时停靠站(点)或者设置障碍影响车辆在停车泊位内停放,对违反该规定的,处以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城管执法人员温馨提示,公共停车位是免费向公众开放的,任何人不得占用。商家以个人名义私自占用路边公共停车位,禁止其他车辆停靠是一种侵占公共资源的行为,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融媒体记者:赵永峰;通讯员:杨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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