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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暂停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

近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了解到,10月10日、10月11日、10月12日、10月13日、10月14日暂停全市小型汽车机动车、大中型客货车及摩托车各科目驾驶人考试。

市区及旗县区小型汽车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由车管所考务中心统一取消考试,待考试恢复后考生自行通过交管12123APP考试预约,考试费用顺延。

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调整如下:

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二、科目三10月10日、10月11日、10月12日、10月13日、10月14日已经预约成功的由车管所考务中心统一进行倒场,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二公交考场:10月11日倒至10月18日、10月14日倒至10月21日。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三(1)考场:10月10日倒至10月17日、10月11日倒至10月18日、10月12日倒至10月19日、10月13日倒至10月20日、10月14日倒至10月21日,考试费用顺延。

摩托车科目一和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调整如下:

10月10日和10月12日已经预约成功摩托车科目一和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考试的由车管所考务中心统一进行倒场,科目一10月10日倒至10月24日、10月12日倒至10月25日,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10月12日倒至10月25日,考试费用顺延。

轻工考场摩托车考试调整如下:

10月10日、10月11日、10月12日、10月13日、10月14日已经预约成功的轻工考场摩托车考试由车管所考务中心统一进行倒场,10月10日倒至10月17日、10月11日倒至10月18日、10月12日倒至10月19日、10月13日倒至10月20日、10月14日倒至10月21日,考试费用顺延。

春雨考场摩托车考试调整如下:

10月10日、10月11日、10月12日、10月13日、10月14日已经预约成功的春雨考场摩托车考试由车管所考务中心统一进行倒场,10月10日倒至10月27日、10月11日倒至10月28日、10月12日倒至10月29日、10月13日倒至10月31日、10月14日倒至11月1日,考试费用顺延。

10月10日、10月11日、10月12日、10月13日、10月14日暂停机动车驾驶人“两个教育”(满分教育、审验教育)现场教育学习。持AB证记1一8分的驾驶人可在互联网教育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网上办理审验学习业务。

请广大考生待考试恢复后通过交管12123APP重新预约考试,两个教育学员通过交管12123APP重新预约与自己匹配的学习时间和地点即可。

咨询电话:0472-7162148  0472-7101501。

融媒体记者:宋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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