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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解答!肿瘤患者疫情期间能否延缓治疗?

近期,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能不能去医院看病”成了困扰许多肿瘤患者的难题。对此,包头市肿瘤医院副院长张钢龄进行了专业解答。

张钢龄表示,虽然不同的癌种有不同的治疗方案,但都有对症的延期方法,具体情况患者可与自己的主治医生联系咨询。“毫无疑问,在非疫情期间,肿瘤患者的规范化、系统化治疗是非常重要的,但是面对疫情不得不延期治疗时,患者也无须过度紧张和焦虑。以乳腺癌为例,2020年国家肿瘤质控中心修订的《乳腺癌的合理化治疗规范指南》(2020版)中就明确提出:‘有些患者可以适当延期治疗’,我作为专家组成员,参加了国家版乳腺癌疫情期间合理化治疗指南的制定。”张钢龄表示,在许多人的概念中,肿瘤一经发现应及早手术、治疗,“其实,短期延缓对治疗和患者的生存期没有影响。”张钢龄以乳腺癌为例,若影像学诊断为4a或是4b的乳腺结节,90%以上为良性倾向,这部分患者可在1~3个月内观察,观察期间若发现结节有变化再随时就诊,不会延误疾病的治疗;若是4c或是5级以上的,推荐就近就诊。

对于需要手术的患者,如果正在新辅助治疗且疗效较好的,可继续用药,适当增加疗程,推迟手术治疗。“一些患者可以根据病情,将静脉注射改为口服用药,减少到医院的频次,降低疫情传播。”张钢龄解释,化疗大多为静脉输液方式,能改成口服用药的,疫情期间可在医生的指导下改为口服药物;亦可调整疗程时间,如一周一次或两周一次的可延长为三周一次;若化疗日期恰值疫情高峰期,不能来院就诊的患者,适当延后1~2周治疗并不会对疾病的整体治疗造成影响。

对术后需要接受放疗的患者来说,可在术后两个月之内进行,也可适当延长到第三个月,不会对疾病的治疗造成大的影响,也不会影响患者整体的生存率。患者可待疫情平稳后再去医院就诊。“对于化放疗的患者来说,放化疗期间会出现一些反应,如骨髓抑制、白细胞降低、发热,或者是一些胃肠道的症状,也可将化疗适当地往后推1~2周。”张钢龄表示,术后复查的情况亦如此,适当推迟一周至一个月,对病情不会有明显影响,但若遇到明显症状或紧急病症的,如发热、梗阻、淋巴结明显增大等,患者可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到医院就诊。

张钢龄表示,疫情期间,肿瘤患者尽量通过电话、微信或其他互联网平台,向自己的主治医生咨询,在医生的指导下调整治疗方式和治疗方案,在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同时保证自身疾病的控制和治疗。

融媒体记者:李鸿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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