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区新冠肺炎疫情呈多点暴发态势,防控形势严峻,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取消原定于10月22日—23日举行的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相关信息请关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有关通知,也可电话咨询有关盟市招生考试机构(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知晓联系方式)。已缴纳的报考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考生无需提出退费申请,退费处理预计于11月底前完成。有意继续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可报名参加2023年4月举行的自学考试。已注册成功的新生注册有效,下次报考时可直接网上选课缴费。因取消考试给广大考生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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