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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7天,我市发放新一轮消费券

为有效拉动消费市场,也让广大市民在即将到来的元旦佳节享受到更多的购物实惠,我市再次发放一批消费券。

消费券有效期为7天,领取时间为12月23日至12月29日。市民可搜索关注“包头市财政局”公众号,选择“政务服务”菜单,下载“云闪付”APP领取消费券。

消费者在线下指定活动商户消费后,通过云闪付APP"扫一扫"功能,开具购买方为“个人”的发票,金额为100元及以上可进行抽奖,可随机获得2-800元立减消费券,每个用户每日最多可参与5次抽奖。“消费券”补贴范围为参与活动的手机GPS定位在包头地区的“云闪付”APP用户及市政府指定商户。

餐饮、商超满减消费券:单次消费满40元立减5元券;单次消费满80元立减10元券;单次消费满150元立减20元券;单次消费满500元立减50元券;单次消费满1000元立减100元券;单次消费满2000元立减200元券。

家电满减消费券:单次消费满500元立减60元券;单次消费满2000元立减200元券。

加油满减消费券:单次消费满200元立减20元券。

消费券不设找零、不可重复使用、不可提现、不可转赠、不可售卖。每笔消费仅限用一张电子消费券。使用消费券后,发生全额退款时,仅退还用户实际支付金额部分,且该消费券自动失效。

融媒体记者:赵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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