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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公布!不得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开展服务

根据国务院、自治区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行政权力中介服务的有关要求,包头市公布了新版市本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事项总数83项。

去年以来,包头市对市本级各部门在实施行政审批、备案等行政权力过程中所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凡未纳入《包头市本级保留由申请人付费委托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2年)》的事项,行政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机构开展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

可通过征求部门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予以解决或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项,一律不得设定强制性中介服务。现有或已经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一律不得转为中介服务。单项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拆分为多个环节。

同时加强规范化管理,市、区两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我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要求,组织本行业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机构进驻“网上中介超市”,实现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登记、信息公示、信誉推介、政府采购、中选公告、合同管理、信用信息采集和等级考评等的统一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完善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公布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资格和市场准入标准,严禁以任何形式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

要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服务承诺、限时办结、执业公示、一次性告知、执业记录和信用管理等制度,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

严肃查处违规收费、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谋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

融媒体记者:赵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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