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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政策盘活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供给是工业发展的保障。3月1日,我市召开关于落实工业用地供应政策的新闻发布会。

激发工业用地市场活力

发布会上,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了我市最新的工业用地利好政策,主要包括健全工业用地供应管理规则、完善程序。对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应的工业用地权能进一步规范和释放,防止土地闲置浪费和市场投机。同时,推出地价鼓励政策,进一步激发工业用地市场活力。构建完善的土地要素市场优化配置,以利于激发企业活力,促进企业长远发展。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兰维介绍,我市近三年数据表明,市四区出让工业用地从2020年的25宗、3645亩,到2021年的41宗、5118亩,再到2022年的83宗、9762亩,工业用地的需求逐年在增加,但土地资源是有限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变得越来越迫切。从2020年以来市四区出让的149宗工业用地来看,主要是以挂牌方式,按照最高年限50年实行满年期出让,价款收缴方式为签订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缴纳总价款50%,1年内缴清余款。从工业产业发展特点来看,大部分工业企业生命周期受技术更新换代及市场需求变动等因素的影响,无法达到满年期50年,当企业到达生命周期后,土地单位产出效益将显著降低,造成土地低效利用甚至闲置。同时,50年满年期出让的土地价款给企业造成较大的资金压力,单一的供地方式既增加了企业拿地的一次性投入,又削弱了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节能力。

两个《通知》提供政策支撑

在此背景之下,自然资源部下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通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落实工业用地供应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工业用地供给政策进行了完善和创新,为工业企业提高用地效能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文件从健全工业用地多元化供应体系、优化土地供应程序到明晰土地使用权权能、实行地价鼓励支持政策再到严格用途转换、加强履约监管,对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应方式进行了精准细致的规定,为政策落到实处奠定了坚实基础。

首先,《通知》进一步健全了工业用地供应管理规则,完善了程序,有效避免了因用地程序不清晰导致用地企业时间成本和资金压力增加问题,提高了工业企业用地便利程度。如实行长期租赁的,符合条件可缩短至20天公告期直接成交;明确先租后让的租赁和出让一并进行“招拍挂”。

其次,《通知》对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应的工业用地的权能进一步规范和释放,并将不同方式下的开发建设行为与权能赋能进行了挂钩,有利于防止土地闲置浪费和市场投机。比如,长期租赁的工业用地,在承租人按规定支付土地租金并完成开发建设后,经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或根据合同约定,可将依法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或抵押。在工业用地最高出让年期内,租赁期届满,在满足合同约定续租条件的情况下,申请续租应给予批准并明确要求通过初期合同约定续期价格。对于采取先租后让供应的,先租是为了降低企业前期投入,通过达产等转出让条件的约定,确保企业真正将土地要素用于生产经营,防止闲置浪费和土地投机。

另外,《通知》实行地价鼓励政策,可以进一步激发工业用地市场活力。其一,针对长期租赁、弹性年期出让用地性价比低、稳定性差导致这两种供地模式接受度不高的问题,明确在不低于工业用地成本价(租金)及折算到最高年期土地价格基本均衡前提下,按照使用期限与最高年期比值修正确定底价,科学合理降低了取得工业用地使用权的价格。其二,规定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其三,限制工业用地租金调整周期与幅度。这些举措都有利于推动工业企业提高用地效率。

持续推进“标准地”改革

据了解,我市于2021年10月、2022年8月在自治区范围内率先出台了《包头市市本级工业项目“标准地”实施方案(试行)》《包头市工业用地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暂行办法》(包府办法〔2022〕103号),2022年6月包头市瀚海隆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成功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竞得位于东河铝业园区一宗“标准地”,成为内蒙古自治区首例“标准地”改革出让案例,2022年全年共出让包头市瀚海隆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德润佳禾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6宗“标准地”,促进了工业用地高质量发展,助力企业实现早开工、早建成、早投产;同时以先租后让方式供应包头市金腾科技有限公司、包头市城乡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5宗土地,有效缓解了工业企业资金压力,切实有效助推了实体经济发展。

今后,市自然资源局将持续改革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政策,创新探索,切合实际科学调控,制定长期租赁、弹性年期操作细则,与各园区建立工业项目综合评审机制,在挂牌出让土地前,从产出效益、环境影响、安全生产、产业政策、投资规模、生命周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方面进行准入评价,推行最高法定年期出让、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或先租后让等差别化供地方式,合理制定出让年限,持续推进“标准地”改革,让企业有更多的选择余地和投资机会,切实为企业降低用地成本,使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得到充分正向的显现。

融媒体记者:李鸿瑶;摄影: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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