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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土高新区3家企业获评首批自治区科技领军企业

近日,自治区科技厅公示了2022年度自治区科技领军企业名单,在全区各盟市拟认定的20家企业名单中,包头市有4家企业首次“上榜”,这四家企业分别是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其中稀土高新区有3家企业位列其中。

此次自治区领军企业评审认定工作由自治区科技厅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实施,旨在进一步促进科技型企业做大、做优、做强,培育科技型领军企业,发挥科技领军企业对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技领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稀土高新区科技创新局迅速行动、吃透政策,通过宣传动员、企业申报、定向辅导等环节,从多家高新技术企业中择优筛选,认真做好组织申报推荐工作,为符合条件的参评企业创造“过审”条件。

近年来,稀土高新区突出科技引领,围绕创新谋篇布局,下好“高新特新”先手棋,壮大创新型企业梯队规模,构建并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领军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大力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增”行动,率先实现“双倍增”任务,形成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加速增长的良性态势。同时,聚焦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等重点领域,实施“科技型领军企业”培育计划,推动一批科技型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实现自治区级科技领军企业“零”的突破,逐步形成一支成长速度快、创新活力强、具有技术优势和市场优势的科技型企业主力军,助推稀土高新区企业在数量、研发能力、规模水平和效益等方面实现整体提升。

下一步,稀土高新区将继续加大政策引导,鼓励企业不断提高研发水平和创新能力,发挥领军企业持续引领产业科技创新突破的示范作用,带动培育更多科技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包头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通讯员:吉日;融媒体记者:贾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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