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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开展黄河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将于2023年4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黄河保护治理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学保护法、共抓大保护、共护母亲河的浓郁氛围,3月23日,市人民检察院、青山区人民检察院、青山区农牧局联合举办“法安北疆共护黄河”主题系列宣传活动,以四道沙河为中心开展宣传,通过现场宣讲、案例讲解以及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大家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立法目的和意义、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以及公益诉讼检察在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方面的工作成效,呼吁大家做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捍卫者,提高人们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融媒体记者:王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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