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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执行“亮剑” 兑现“纸上权益”

今年以来,昆都仑区人民法院先后开展“烈焰融冬”“雷霆”行动、“春雷”行动、“春日亮剑”“春暖昆都仑”等专项执行行动,全力提高执行质效,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近日,昆都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全力出击,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以有力措施、雷霆之势向被执行人果断“亮剑”。

申请执行人杨某与被执行人武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武某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还款义务,杨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武某向申请执行人杨某借款50万元,杨某在诉讼阶段对武某的房产进行了保全。近日,在房产启动拍卖程序前,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协商,经过耐心地释法析理,双方同意和解长期履行,并签订和解协议,约定武某每月给付杨某5万元,10个月将欠款全部还清,武某首期给付杨某5万元,至此案件执行完毕。

原告郭某某与被告李某委托合同纠纷一案,被告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还款义务,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请强制执行。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微信账户,查封被执行人名下房产。同时,执行干警多次通过电话约谈等方式对被执行人反复释法明理,并说明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严重后果。被执行人迫于高压执行态势,表示愿意主动支付案款。给付当天,被执行人来到昆都仑区人民法院将其筹措到的7.5万余元案款交付给申请人,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赵某英与杜某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判决由杜某锋给付挖掘机款15.5万元,并支付违约金10万元。执行中,通过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暂无可供执行财产且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近日,在进行终本案件核查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系统发现被执行人在临河区人民法院有执行完毕案件,遂通过联系临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找到了被执行人。执行法官传唤被执行人到院后,经过释法明理,双方进行协商,被执行人一次性给付案款10万元,至此该案全部结清。

昆都仑区人民法院将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主动出击、精准发力,进一步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创新工作举措,坚持既以法律的威严惩戒威慑,又以人文的关怀展现温度,努力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努力打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融媒体记者: 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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