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之暖企助企”专项执行行动新闻通报会上获悉,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固阳县人民法院率先与当地税务局协作,在财产处置评估程序中采用“定向询价”方式提高财产处置效率,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优化当地营商环境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一般而言,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的方式有四种,分别是当事人议价、定向询价、网络询价、委托评估。原则上按照当事人议价、定向询价、网络询价、委托评估顺序依次进行,并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但法律有特殊规定的除外。而“定向询价”是在双方当事人议价不成的前提下,对被处置财产进行现场调查,填写相关信息采集表,将信息表提交税务局,税务局出具存量房交易评估价格。
相较于传统委托评估中评估周期长、费用高、处置率低等缺点,定向询价具有用时短、零费用的优势。“定向询价”机制不需要申请执行人垫付评估费用,减少了胜诉权利人的诉累,且能在短时间内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极大地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
固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徐海龙在通报会上介绍,今年5月,固阳县人民法院与国家税务总局固阳县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法院与税务部门执行联动机制的意见》,明确税务机关在收到询价函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等多项工作机制。实际工作中,大部分询价在当天或隔天即可收到复函,相较于传统的委托评估,平均用时缩短20个工作日,极大地提高了执行效率。
“在以往的执行案件流程中,申请执行人虽然申请强制执行没有花费,但对于执行过程中的房产房价评估是有评估费用的。而‘定向询价’不仅为申请执行人省下了这笔费用,询价结果被法院作为确定财产起拍价的参考依据,也让当事人节省了金钱和时间成本。”内蒙古孚本律师事务所主任董一然向记者解读了这一机制为申请执行人带来的好处和便利。
(记者:姬卉春;编辑:张飞;校对:王振伟;审核:贾星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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