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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鸟落难 众人相救

近日,青山区公安分局青山路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发现一只鸟栖落楼下,不敢擅自捕捉处理,请求民警帮助。

接到报警后,青山路派出所巡逻民警立即出警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经民警检查确认,这只鸟为虎斑地鸫。虎斑地鸫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属于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为防止虎斑地鸫受伤,民警决定将其带回派出所,并第一时间与环食药侦大队取得联系,将虎斑地鸫移交给青山区公安分局环食药侦大队放归大青山。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宋美慧;实习生:丁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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