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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牵手” 对校园霸凌说不

如何抵制“角落里的暴力?”学校、教师怎样采取教育惩戒措施?如何保护孩子身心健康、规范言行举止?在第29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九原区沙河一小联合九原区人民法院、九原区人民检察院、九原区公安分局沙河派出所,以及所在辖区的街道社区、校家委会共同成立了治理校园欺凌委员会,通过形成家庭、学校、社会的三方合力,负责对校园学生欺凌事件进行认定、调解和处置,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治理校园欺凌委员会将如何开展工作?据沙河一小副校长陈东艳介绍,针对校园欺凌既要防也要管,其中预防分为学校和学生两部分。加强学校人防、物防和技防的建设,按要求配备安保人员和安保器械,加强课间以及放学后的安全巡视,禁止学生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学校,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学生、重点时段开展防治等措施的实施,是沙河一小对于预防校园欺凌行为发生采取的硬防护;学校的德育处、教务处组织开展校园欺凌的宣传教育工作,班主任老师认真做好班级隐患的排查及治理教育工作,制定《沙河一小防欺凌公约》,从学生的行为习惯出发,针对学生携带电子设备,攻击性玩具、工具等进行了约束,在每个班级设置了一名安全员,观察对同学们的情绪、行为变化,公布学生救助以及校园欺凌治理的负责人的电话号码等内容,是沙河一小预防校园欺凌行为的软举措。

按照《治理校园欺凌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内容,公、检、法机关派专人在学校内担任法治副校长职务,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安全管理、预防犯罪、依法治理等工作。

“教育从来不是单方面的,需要各方形成合力,其中家庭教育尤为重要。因此,治理校园欺凌委员会中不仅包括家长代表,还强化了社区在家庭教育中的作用。”陈东艳表示,家长是学生的第一监护人,只有家长与学校之间紧密合作,共同关注和解决学生遇到的霸凌问题,在学生遭遇校园欺凌时,安抚学生情绪,获取有用信息,并及时反映给学校,鼓励学生寻求帮助,才能真正为孩子们营造出一个安全和谐的成长环境。同时,社区加强对所管辖小区居民法治宣传力度,加强社区治安方面的治理,力求将潜藏隐患风险降到最低。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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