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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9家市场监管所获批自治区知识产权行政裁决所

近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公布了全区知识产权行政裁决所名单,我市9家市场监管所获批成为自治区首批知识产权行政裁决所。

此次获批的9家市场监管所为各旗县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基础条件好、执法队伍素质高、工作实绩突出的代表,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向基层拓展延伸的前沿端口。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所将认真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行政裁决所建设实施方案》,设立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窗口,制定相关工作管理制度,确定专职工作人员;结合日常检查抽查,收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线索,协助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做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知识产权综合服务等工作。

近年来,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制度保护创新、激发创造作用,持续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新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口头审理庭,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专业化、现代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积极创新专利侵权纠纷审理模式,先后成功办理内蒙古首件专利侵权纠纷当庭行政裁决案件、包头市首件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线上审理案件。2023年,包头市被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确定为内蒙古首批“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地区”。

我市首批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行政裁决所包括:昆都仑区卜尔汉图镇市场监管所、青山区科学路市场监管所、东河区河东市场监管所、九原区沙河市场监管所、白云鄂博矿区市场监管所、土右旗萨拉齐市场监管所、固阳县金山镇市场监管所、达茂旗乌克市场监管所、稀土高新区滨河新区市场监管所。

(记者:李岸;编辑:张飞;校对:王振伟;审核:贾星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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