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包头海关获悉,今年1-5月,我市外贸进出口值实现139.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5%。其中,出口61亿元,增长18.6%;进口78.6亿元,增长9.8%。
国有企业仍为外贸主力军。前5个月,我市国有企业进出口值实现72.9亿元,增长7.8%,占同期外贸进出口总值的52.2%。同期,民营企业进出口值实现50.8亿元,增长6.8%,占比36.4%;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值实现15.9亿元,增长103.6%,占比11.4%。
一般贸易保持平稳增长,加工贸易增速较快。我市一般贸易进出口值实现127.2亿元,增长10.2%,占同期全市外贸进出口值的91.1%;加工贸易进出口值实现10.3亿元,增长67.4%,占比7.4%。
主要贸易国均保持增长。我市的主要贸易国为蒙古国、澳大利亚、俄罗斯和韩国,进出口分别增长13.2%、34.4%、434.5%和2%。此外,我市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值实现86.7亿元,增长13.7%;与RCEP成员国进出口值实现53.9亿元,增长12.4%。
出口以钢材和机电产品为主,机电产品出口增长强劲。我市出口钢材35.3亿元,增长12.9%,占出口总额57.9%;出口机电产品17.5亿元,增长45.8%,占比28.7%。
进口以煤、铁矿砂及其精矿为主。我市进口煤及褐煤34.3亿元,增长0.53%,占进口总额44.9%;进口铁矿砂及其精矿31亿元,增长44.8%,占比39.4%。
(记者:郭健;编辑:吴存德;校对:王振伟;审核:王雪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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