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动态】
四级联动把脉植保工作 自治区专家组赴包调研指导开展植物检疫专项联查
6月5日,自治区植保植检中心副主任李丽君、科长融晓君一行莅临包头市,围绕产地检疫检查、检疫性有害生物检测及苹果蠹蛾监测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调研指导。包头市农牧科学研究院书记薛勇、副院长张冬梅带领市、区两级植保植检中心相关技术人员全程陪同,共同开展“省、市、县、乡”四级联查工作。

调研组首站前往东河区华鹿育苗基地,实地开展产地检疫检查及番茄检疫性有害生物检测工作。薛勇书记对调研组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张冬梅副院长就包头市植物检疫工作整体开展情况作简要汇报。在育苗基地现场,李丽君副主任及融晓君科长对正在培育的番茄种苗进行了排查,针对部分苗圃存在的生产操作不规范、档案记录不完善等问题,当场提出整改要求,并强调“市、县两级检疫技术人员须严格对照《植物检疫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切实履行检疫监管职责,进一步规范操作流程,确保产地检疫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不留死角。”随后调研组现场采集番茄样品,针对番茄褐色皱果病毒和番茄溃疡病两种重大检疫性有害生物进行快速检测。经检测,所取样品均未检出上述两种病害。调研组同时强调“各级部门不可掉以轻心,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防外来有害生物传入。”

当日上午,调研组前往东河区黑麻板果树种植园,开展苹果蠹蛾专项监测实地核查。在详细查看诱捕器布设及运行情况后,融晓君科长针对当前诱捕器布局方案提出了明确的优化要求,指出“要充分结合果园地形地貌及害虫发生规律,科学调整诱捕器悬挂位置与密度,切实提高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和准确性,为早期预警和精准防控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

当日下午,调研组转赴九原区麻池基地,重点对今年新采购的两种型号苹果蠹蛾诱捕器的实际诱捕效果进行对比观察与实地核查。调研组通过现场数据比对,客观分析两种诱捕器在诱捕效率、耐久性、环境适应性等方面的优势与不足,并就诱捕器科学布局、标识规范及数据统计方法等关键环节提出了针对性改进建议,为今后包头市苹果蠹蛾监测工作的规范化、精准化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最后,调研组驱车前往九原区哈林格尔镇锁纳村,深入沙葱种植大棚开展实地调研,详细了解当地沙葱的种植规模、品种选择、田间管理及产销对接等情况,并就特色产业发展中可能涉及的植物检疫问题与种植户进行深入交流。调研组认真听取了基层在检疫服务方面的实际需求,为后续做好特色农作物检疫监管与服务工作积累了第一手资料。

此次自治区植保植检中心专家组赴包指导,充分发挥了“省、市、县、乡”四级联查的协同效能,既是对包头市植物检疫和有害生物监测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也为基层检疫技术人员提供了宝贵的学习机会。下一步,包头市植保植检系统将以此次四级联查为契机,进一步压实检疫责任,补齐工作短板,持续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切实保障全市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筑牢绿色防线。
(来源:包头市农科院 初审:薛智平、连雪燕 复审:高娃)
自治区动物疫病防控领导组来包头市开展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指导
为评估动物防控工作开展情况,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近日,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刘永强主任一行4人到土右旗、固阳县、达茂旗等三个旗县区开展动物防疫相关工作指导,市疫控中心和旗县区相关负责人陪同。

领导组听取了市、旗县区两级工作汇报,主要对春季重大动物免疫、布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资金拨付等工作落实进行详细了解;实地走访各级诊断实验室,对实验室的工作流程、检测能力、生物安全等方面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现场核查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档案记录、疫苗保存、安全防护物资发放、防疫员考核细则等进行了调查。领导组对各项管理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同时对口蹄疫防控工作部署、消毒灭源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指导。
下一步,包头市将以此次工作指导为契机,常态化推进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强化生物安全措施落实,切实筑牢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防线,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来源:包头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初审:代小芳 复审:杜建军)
包头市疫控中心扎实开展屠宰环节“瘦肉精”日常监督抽检
为切实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深入开展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市疫控中心严格落实《兽药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要求,常态化推进屠宰环节“瘦肉精”日常监督抽检工作。

本周以来,市疫控中心共对全市屠宰企业开展检测3家次,抽检样品124批次,持续推进屠宰企业“瘦肉精”检测常态化覆盖。按照科学抽测原则,运用β-激动剂快速检测卡,对辖区内待宰生猪、肉羊进行现场快速筛查,其中生猪尿样118批次、羊尿样6批次,检测结果全部呈阴性。同时,重点查阅了企业自检登记台账并对卫生环境、标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技术指导,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下一步,市疫控中心将持续强化日常“瘦肉精”抽检力度,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确保全市群众吃上放心肉。
(来源:包头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初审:芦文晓 复审:杜建军)
编辑:李剑宇、杨再兴
终审:惠 霖、李 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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