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复议科室联合发力,精选行政复议案例,3分钟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通过案例复盘,明晰行政复议监督行政权力、维护群众权益的重要作用,带您解锁行政复议的实用知识,畅通法治维权之路。 节目将通过包头普法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播出。
主讲人
杨艳飞
包头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一科

主讲内容

今天我想和大家聊聊关于行政复议监督的话题。行政复议监督,它是上级行政机关依照《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下级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工作的层级监督机制。这一机制就像坚固盾牌,守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也如明亮灯塔,指引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行政复议监督的核心职能中,纠错职能与申请人利益密切相关。上级机关若发现下级复议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驳回申请决定违法、不当或程序有瑕疵,可直接撤销。
哪些情况能申请行政复议监督?当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受理、驳回申请,或超期不答复时,申请人就能向上级复议机关反映。
这里有个真实案例:2024 年,某区公安分局对张大爷作出拘留决定,张大爷因突发疾病住院治疗及居家观察,错过复议申请期限。身体康复后,张大爷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却遭以超期为由不予受理。张大爷携带《行政复议监督申请书》、相关决定书及医疗证明等材料,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监督。经审理,市政府认定:区政府未考虑其正当延误理由,责令重新受理。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能清晰看到行政复议监督发挥着 “救济中的救济” 关键职责。它时刻监督着行政机关依法依规办事,当我们公民的合法权益在行政复议环节遭遇不公平对待时,行政复议监督能够及时介入,纠正错误,确保公平正义不会迟到,切实维护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