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教育厅最新发布告知书!
2025-05-27


2025年高考在即

为净化考试招生环境

维护考生及家长权益

确保实现“平安高考”目标任务

5月26日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发布

致全区涉考校外培训机构的告知书

具体内容如下


致全区涉考校外培训机构的告知书


2025年高考在即,为净化考试招生环境,维护考生及家长权益,确保实现“平安高考”目标任务,现将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不得对涉及学生考试的相关培训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引诱误导学生及家长。


二、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协助、参与、组织考试舞弊。


三、不得编造、传播虚假或夸大的涉考涉招敏感信息和话题,制造教育焦虑,破坏考试招生秩序。


四、不得通过买卖所谓的“试题”“答案”“内部招生指标”等欺骗性行为实施涉考涉招诈骗。


五、不得组织或参与进入考场收集高考试题,不得违规发布、传播高考真题原卷。


六、不得在考点、学校周边等组织招生宣传、发放宣传资料。


七、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喜报”“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本机构“上榜率”“录取率”等;不得宣传、炒作考试试题和录取结果等;不得传播不良导向、恶意曲解高考综合改革政策。


八、不得超经营范围或违反规范要求,违规开展高考志愿填报等咨询服务并违规收费。


九、不得仿冒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和招生单位官方网站、公众号等,违规开展考试招生等行为。


对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5年5月26日


(来源:青橙融媒)

(编辑:草脑日;校对:霍晓霞;一读:张飞;一审:张燕青;二审:贾星慧;三审:王睿)


图片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包融媒)”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单位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②鉴于本网发布的部分图文、视频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著作权人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单位将及时处理。(电话:0472-2518515)

请先登录 后发表评论~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