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从即日起至8月3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内容,提出加强对超龄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基本权益的保障,畅通争议处理渠道,超龄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向人社部门投诉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公众可以通过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写信、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保障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共同研究起草了《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网址:http://www.mohrss.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政策法规”,在“意见征集”栏目里提出意见。
2.通信地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法规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号,邮编:10001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3.电子邮箱:renshelifa@mohrss.gov.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5年7月31日
(来源:新华社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内蒙古日报微信公众号)
(编辑:张飞;校对:秦新宇;一审:张燕青;二审:贾星慧;三审:王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