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读者询问:听说现在住房公积金可按月提取,具体政策是什么样的?每月可以提取多少额度?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此外,他还想知道,现在他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里有不到10000元,可以全部取出来吗?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如何办理提取业务?就此,记者从包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了了解。
根据《包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规定,缴存人及配偶在我市无房租房自住的,公积金账户未冻结、查封,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责任,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可申请办理租房提取业务。
提取时限为一个自然年度内可以多次办理租房提取业务,全年不超过12次。每年提取额合计不应大于管委会规定的提取额度,单身缴存职工为14000元/年;已婚缴存职工为20000元/年。缴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中、农、建、工、交、兴业银行任意一行Ⅰ类银行账户,以及户籍证明材料、结婚证原件(已婚申请人)或离婚证明材料、配偶死亡证明材料原件(单身申请人:含未婚、离异、丧偶)申请办理。
此外,公积金账户里的资金不足10000元的,也可以办理商业贷款按年提取,提取的金额是去年一年的还款额。需要准备主借人身份证原件、借款合同原件、主借人征信报告明细版以及中、农、工、建、交通银行任一银行一类卡到就近的受理部进行办理,或者在包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手机公积金APP上进行线上办理。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李学工;编辑:李宁宁;校对∶黄蕾;一审:郝晨莺;二审:刘璟;三审:梁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