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中小学校服管理,充分保障校服质量和安全,促进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近日,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意见》),对校服管理的关键环节,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形成有效的管理服务体系。
《意见》指出,规范校服管理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要求各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学生为本,以管理规范、质量安全、价格合理、学生家长放心为工作目标,强化对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意见》明确,学校负责本校学生着装规范制定、校服选购等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建立本地校服管理的制度、机制,定期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属地学校校服供货企业名单,并会同相关部门对校服选购进行指导和监督,处理校服管理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校服质量监管,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校服的企业,与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定期开展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处理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反映的校服质量问题线索。
《意见》还规范了校服选购工作要求,一是要坚持集体决策,依规开展校服选用。要求集体决策校服选用需求,规范组建选用组织。二是要严格依法采购,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明确采购模式,规范采购流程和校服收费管理工作。三是要严格质量把控,保障学生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执行校服质量标准,落实“明标识”“双送检”制度、建立校服质量“黑名单”制度。四是要提升服务水平,强化监督问责力度。要求保障特殊学生群体利益,建立售后服务长效机制,积极发挥校服育人价值,加强选购工作监督,建立惩处机制。
《意见》同步配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校服选购指引》,对学校集体决策、征集采购意向、组建选用组织、确定采购模式、确定供货企业、公示采购结果、签订采购合同、校服检查验收、校服收费管理、评估总结选购活动等校服选购的10个关键环节予以操作规范,形成了对校服选购工作全流程指导。
(来源:内蒙古教育发布)
(编辑:李麒;一读:黄韵;一审:张燕青;二审:贾星慧;三审:王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