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实施!跨省异地就医有变化
2025-04-10


  《内蒙古日报》(2025年4月9日1版)。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获悉,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内蒙古自治区卫健委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转诊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跨省异地就医管理,规范转诊流程,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和医保服务。该实施办法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


  据了解,实施办法将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细分为“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和“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两类,即新增“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备案类型,其医保报销比例较“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提高10个百分点左右,与急诊抢救人员保持一致。异地就医转诊原则上由三级医院主任医师进行专业评估并出具意见,具体转诊医院名单由卫健部门公布。参保患者可通过转诊医院“一站式”办理转诊和备案,也可通过“内蒙古医保”APP等渠道上传《转诊单》办理备案。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异地就医结算中心负责人岳峰说:“通过实施办法的政策杠杆作用,积极引导群众就近就医,避免无序跨省就医造成的资源浪费,同时,充分保障重症患者就医权益,切实提升规范转诊患者的报销比例。”


(来源:内蒙古日报)

(编辑:霍晓霞;校对∶吴存德;一读:张飞;一审:张燕青;二审:贾星慧;三审:王睿

新媒体引导图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包融媒)”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单位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②鉴于本网发布的部分图文、视频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著作权人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单位将及时处理。(电话:0472-2518515)

请先登录 后发表评论~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