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索征集
为持续深入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地区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及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和合法权益。东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全区开展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地区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现向社会征集违法行为线索,期待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欢迎社会和各界人士投诉举报或提供线索。
一、征集内容
1.无证无照经营: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擅自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
2.假冒伪劣食品:生产、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仿冒知名品牌名称、包装、商标的食品;生产销售“三无食品”(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
3.过期食品: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或篡改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
4.以次充好食品:使用劣质原料生产食品,或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以低价肉制品冒充高价肉制品、以调理肉制品冒充生鲜肉等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劣质肉类产品。
5.非法添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在餐饮服务加工过程中违法添加罂粟壳、工业明胶等非食用物质,以及使用“三无食用油”等违法行为。
6.来源不明食品:无法提供合法进货凭证、质量合格证明等证明材料,来源渠道不清晰的食品。
7.虚假宣传食品:对食品功效、成分进行虚假或夸大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二、举报方式
1.举报受理电话:12315;0472-4121724。
2.现场、邮寄举报地址:东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管股;地址:东河区环城东路297号417室;邮编:014040。
三、举报要求
1.举报人应如实提供违法线索,包括违法行为发生地、经营者名称、具体问题描述及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票据等),以便执法人员迅速、准确地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2.鼓励实名举报,便于后续核查,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举报人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3.严禁恶意举报、诬陷他人,对于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举报处理
对核查属实的线索,将依法立案查处,并通过官方渠道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食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踊跃举报违法线索。让我们携手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共同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益。
(编辑:霍晓霞;校对∶吴存德;一读:张飞;一审:张燕青;二审:贾星慧;三审:王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