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征信有异议可提出申请
2025-04-25



包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关于受理征信异议相关事宜的公告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灵活就业缴存人员:

为保障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征信异议处理流程,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及监管要求,现就包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征信异议受理渠道及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受理范围

包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报送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征信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可向我中心提出征信异议申请。

二、受理渠道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富强路8号包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5楼502室;

联系人:胡旭茹;

联系电话:0472-5215372。

三、所需材料

1.提供申请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供查验,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

2.填写《个人征信异议申请表》;

3.存在异议信息的个人信用报告和支持异议主张的证明材料;

4.委托他人代理提出异议申请的,需在提交1-3项申请材料时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供查验,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

四、受理结果

我中心将在收到异议申请后的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本人。

特此公告。


                     包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5年4月22日  




(来源:包头住房公积金)

(编辑:霍晓霞;校对∶吴存德;一读:张飞、黄韵;一审:张燕青;二审:贾星慧;三审:王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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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霍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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