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2025包头马拉松赛期间空中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通告。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所有飞行必须预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开展“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应当预先向北部战区空军或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至公安机关报备方可实施;“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12类。二、自2025年5月18日0时起至2025年5月18日18时期间,在本市昆都仑区(包含包钢空域)、青山区、高新区及九原区四个行政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机、穿越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进行各类未经审批的飞行活动和施放气球活动。三、请相关从业单位和广大市民主动配合民航、体育、公安等部门,对涉及“低慢小”航空器人员、器具信息进行登记管理,同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四、对于违规飞行“低慢小”航空器或违法破解无人机禁飞系统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军队、民航等有关部门严厉查处。对于违反《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霍晓霞;校对:吴存德;一读:张飞、黄韵;一审:张燕青;二审:贾星慧;三审:王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