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为包头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市总工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联合举办2025年包头市“工匠杯”职工职业技能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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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活动内容

聚焦包头市建设“两个稀土基地”突破行动等七大行动,围绕市委“七个持续发力”、“3+5+N”重点产业集群建设,全力推动四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实现增量目标,全力打造以产聚才、以才兴产、产才融合的发展高地,按照广泛参与、突出重点的原则,举办包头市“工匠杯”职工职业技能比赛25项。
二.
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包头市“工匠杯”职工职业技能比赛分为技能类和非技能类,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初赛由各地区各单位组织实施,通过初赛选拔优秀选手组队参加决赛。决赛由各旗县区、行业主管部门或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具体承办,经费由各承办单位负担。
比赛确定阶段
决赛试题原则上组织专家依据相应职业(工种)高级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制定,暂无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参照职业技能标准编写技术规程,自主开发相应评价规范。比赛由理论基础知识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组成,原则上理论基础知识成绩占30%,实际操作成绩占70%。理论基础知识的权重也可参照上级同类比赛的设置对应设置。题库中没有的职业(工种),由比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命题。
初赛选拔阶段
包头市“工匠杯”职工职业技能比赛要面向社会集中开放办赛,扩大比赛社会影响。各旗县区要确保通知全部“四上”企业、“两新”企业(新上亿元以上项目和新上规上企业),广泛发动企业参加比赛活动。
各承办单位要制定决赛流程、做好报名汇总等准备工作,主动了解基层选拔情况,对于未开展选拔的单位和地区及时进行联系协调,并报组委会进行督促。
决赛阶段
各承办单位做好决赛选手汇总、裁判员选聘、比赛场地布置等筹备工作,并举办包头市“工匠杯”职工职业技能比赛决赛前培训和决赛。原则上2025年包头市“工匠杯”职工职业技能比赛决赛于9月底前完成,个别由于生产等特殊原因延期举办的最晚10月底前完成。
三.
奖励措施

(一)个人奖励
1.一次性奖金:获得第一名的选手奖励1万元;获得第二名的选手奖励0.3万元,获得第三名的选手奖励0.2万元。
2.荣誉证书:对获得“工匠杯”各工种决赛前10名的选手由比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3.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获得各竞赛项目1-10名的选手,按照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前3名选手核发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6名选手核发中级工(四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已具有中级工(四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晋升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7-10名选手核发中级工(四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晋升职业技能等级须满足下一级别证书核发日至比赛日时间满一年。
(二)集体奖励
根据各承办单位承办数量、参赛范围(参赛单位数、职工数)、办赛时间、宣传效果等办赛质量综合评定,根据参加决赛单位数量设置职工职业技能比赛优秀组织单位。
决赛各项目参赛单位和人员少于规定数量的均不执行上述奖励政策。
四.
办赛、参赛补助

承办包头市“工匠杯”职工职业技能比赛的单位,按照每个工种1万元标准进行办赛补助,用于聘请裁判、购买比赛耗材等办赛方面支出。
包头市“工匠杯”职工职业技能比赛由承办单位开展赛前集训,按照每个工种1万元标准进行补助,用于租用场地、购买集训耗材、聘请授课专家等集训方面支出。
在包头市“工匠杯”职工职业技能比赛中,非公企业、稀土、晶硅、新业态等行业、产业职工参加决赛并取得各工种成绩前20名(包括第20名)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参赛补助,决赛成绩在20名之后的按照300元/人的标准给予参赛补助。
五.
附件

2025年包头市“工匠杯”职工职业技能比赛
工种汇总表

(来源:包头职工e家微信公众号)
(编辑:霍晓霞;校对:吴存德;一读:张飞;一审:张燕青;二审:贾星慧;三审:王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