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符合什么条件的人员可以申报绿色通道职称评审?
符合以下六种情形之一,能力、业绩、贡献突出的人员可合理放宽申报条件,按照人事隶属关系,申报职称评审,由内蒙古自治区绿色通道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参加考评结合系列、专业职称评审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一)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科技领军企业、行业龙头企业推荐的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经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主管部门推荐,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二)“英才兴蒙”工程认定的一至六类人才,可以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按照有关规定直接申报高级职称。其中认定为一至四类人才,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评审;认定为五至六类人才,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评审,聘任副高级职称满2年的,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正高级职称评审。
(三)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满足入选“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主持省部级以上项目条件之一,出站后留在自治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由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经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自治区主管部门研究推荐,可以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评审。
(四)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不具备职称评审条件规定学历但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由2名以上在职在岗的具备正高级职称同行专家出具推荐意见,经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主管部门研究推荐,不受学历要求限制申报相应职称评审。
(五)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取得显著业绩成果的海外归国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外籍人才,首次申报职称时,可以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条件,比照国内同等学历资历人员,经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主管部门研究推荐,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评审。
(六)在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8个领域,具有绝招、绝技、绝活的高技能领军人才,经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主管部门研究推荐,并提供相关业绩、贡献和成果鉴定材料,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以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
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单位或军队到我区工作(就业),在原地区(单位、部门)已取得职称证书,但不能通过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系统以及各地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核验的人员。
10.绿色通道政策可以享受几次?每年什么时间申报?
符合绿色通道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员原则上只能享受一次绿色通道政策。申报参加过绿色通道职称评审未通过的,如果没有新的业绩成果,原则上当年不得再次申报绿色通道职称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