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学行为,保障在园幼儿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促进青山区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未经登记注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现将青山区举报监督方式予以公布,请广大师生、家长、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监督,为幼儿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举报电话:
0472-3106114
0472-3106406
0472-3106997
(来源:包头市青山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编辑:霍晓霞;校对:吴存德;一读:张飞;一审:张燕青;二审:贾星慧;三审:王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