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包头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2024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包医保函〔2025〕14号)要求,市医保中心对全市二级以上定点医药机构开展2024年度医疗保障服务情况综合考核,现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请及时反馈,市医保中心将组织复核。
公示日期: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8月13日
电话反馈:0472-6970812
信件反馈:包头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协议业务室
邮箱反馈:904435105@qq.com
邮政编码:014060
地 址:包头市建华南路政务服务大厅11楼
附件:全市三级、二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考核结果表
包头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5年8月6日

(来源:包头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编辑:霍晓霞;校对:吴存德;一读:张飞;一审:张燕青;二审:贾星慧;三审:王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