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青山区公开招聘
社区工作者后备库储备人员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青山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后备库储备人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青山区社区工作者后备库储备人员200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报名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包头市青山区户籍(2025年8月8日[不含]前取得青山区户籍);
3. 以下人员不限户籍:自治区、包头市选聘到青山区服务且服务期满符合报考条件的各类“项目人员”;自治区“草原英才”、包头市“鹿城英才”;毕业于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说明:“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4. 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4年8月8日(不含)至2007年8月8日(含)期间出生;
5.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心素质、工作能力;
6.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7. 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2.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和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3.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4.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军籍、开除公职;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6. 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7. 因吸毒、卖淫、嫖娼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因赌博受过行政拘留的人员;
8. 涉及黑恶势力或被认定为“村霸”的人员;
9.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审查、监察调查或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10. 青山区已劝退、辞退、罢免或开除的社区工作者;
11. 有不适合从事社区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拟录取人员名单的步骤进行。
(一)报名
1.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
2.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网址:http://hrnmg.baishen.co/exam/1456)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必须实名注册,如实填写)。
3. 报名时间:2025年8月11日8:30至8月15日17:3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提早报名,因过度集中报名造成网络拥堵、影响报名的,自行承担责任),考生以居住地所在街镇报名。
4. 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需按照报名系统提示或要求,填写本人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并填写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红底照片、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服务基层项目证书、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退役证、无犯罪证明、个人征信报告等证件原件。青山区户籍的提供:户口簿首页(地址页)及本人页,非青山区户籍的提供:“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证书,自治区“草原英才”、包头市“鹿城英才”证书,毕业于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毕业证书。
请自行下载打印考生承诺书(见附件),签字按手印后上传到报名系统,并在资格复审时携带现场核验。
报考人员必须对填报信息及上传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发现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考试及上岗资格。报名时报考人员需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方可提交。(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以及手机号码在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二)资格初审
1. 初审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9:00至8月16日17:30。
2. 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组织进行,各街镇将按照报名条件对照《2025年青山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后备库储备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各项内容逐项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条件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随时查询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3.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于初审时间截止前(2025年8月16日前)自行登录报名网站(网址:http://hrnmg.baishen.co/exam/1456)打印《报名表》一式三份,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无《报名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三)笔试
笔试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命题,全程组织实施。
1. 笔试时间:2025年8月24日。
考生于笔试前3天登录报名网站(网址:http://hrnmg.baishen.co/exam/1456)自行打印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闭卷考试方式,实行百分制,笔试时长120分钟。考生须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3. 笔试测试内容为思想政治理论及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实用公文写作、社区工作案例分析三部分。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 加分因素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笔试成绩加2分。
(1)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2)毕业于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
以上加分项不得累计加分。
5. 笔试成绩公示:考生登录报名网站(网址:http://hrnmg.baishen.co/exam/1456)查询成绩。
(四)资格复审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审核
1. 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8月28日9:00至8月29日17:30。
资格复审地点:居住地所在青山区各街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后附各街镇地址、咨询电话)
笔试结束后,以各街镇报名所在地考生笔试成绩为依据,按照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参加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青山社会工作”公众号予以公布,请及时查询。
2. 考生参加资格复审及其他材料的审核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复审材料
①《报名表》2份;
②考生承诺书2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⑥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居住证明原件1份;
⑦“项目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⑧退役军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⑨涉及加分因素的考生须携带: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社会工作专业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其他材料
①无犯罪证明1份;
②个人征信报告1份。
3. 凡在资格复审时不能按照要求提供证件和证明的,视为资格复审未通过。
4. 资格复审通过者进入面试环节。未通过造成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补充。
(五)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青山社会工作”公众号。
按照资格复审通过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初步人选。面试工作由各街镇组织实施。面试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命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须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签字确认,面试过程中将采取全程录音录像。
(六)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6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成绩出现并列情形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补充)。如考生为退役军人,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
(七)体检和考察
1. 体检:根据各街镇报名所在地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进后备库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考生按照通知要求自行前往指定医院进行检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青山社会工作”公众号,体检医院由青山区委社会工作部指定,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入库资格。空缺岗位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补充。一年内如参加过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并体检的,体检报告有效。
2. 考察:各街镇按照拟进后备库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考察名单。对进入考察的人员由青山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牵头,统一征求青山区纪委监委、法检、公安、网信等部门意见。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按照等额确定进入拟录取人员名单。
(八)公示及录取
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录取人员,并按要求对拟录取人员在“青山社会工作”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进入各街镇后备库储备人员名单(进入后备库人员有效期2年,不含个人自主放弃上岗情形)。
四、相关待遇和管理
(一)待遇
社区工作者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后,按照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全市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体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包府办发〔2020〕39号)及《青山区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体系套转实施方案》(青府办发〔2020〕18号)文件精神,执行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管理的岗位等级工资制度,平均应发报酬3420元/月(含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部分),服务年限原则上不低于3年。
(二)管理
根据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包府办发〔2020〕40号)及《青山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青府办发〔2020〕19号)文件精神,录取人员入职后实行试用期管理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纳入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管理范畴。
五、注意事项
1. 报考人员在招聘工作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关注“青山社会工作”公众号,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招聘结果的,自行承担责任。
2.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3. 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报名完整流程操作的应聘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4. 报名和考试期间因应聘者个人原因造成有关物品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自行承担责任。
六、监督电话
公开招聘全程将设置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472-3616821;0472-3616884
监督电话:0472-3616822
咨询时间:8月11日至8月15日(请于报名期间的工作时间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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