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考点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5-12-01


包头考点关于做好2026年度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名工作安排的通知

 包头市卫生健康委综合保障中心




各位考生: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医学教育考试中心《关于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内卫医教考发〔2025〕160号),为做好2026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考试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日-12月15日。请考生自行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www.21wecan.com )进行网上报名。

2、考生报名成功后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请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资格证、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和《2026年全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交回本单位或辖区卫健委。

3、网上缴费时间:2026年2月4日-2月13日。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26年4月1日-4月26日。

5、考试时间:2026年4月11、12、18、19、25、26日。

02

考生递交材料安排


2026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审核递交材料安排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审核时间

审核地址

联系电话

负责人


1

九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12月10、11日

九原区政府东副楼区卫健委5楼人事与财务股

0472-6939513

顾丽欣


2

达茂联合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12月8日-12月12日

达茂旗卫健委3楼304

8423818

郑文婷


3

土右旗卫健委

12月10日--12日

土右旗卫健委医政股(民生大楼11楼1107)

0472-8883068

王慧婷


4

白云鄂博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12月10日-12日

白云鄂博矿区通阳道奇石街卫健委4楼

15661163323

郭佳欣


5

东河区卫健委

12月8-12日

东河区北梁南五区同道小学西200米东河区卫健委209办公室

4105192

王倩


6

固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12月8日、9日、11日

固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三楼西小会议室

8127609

杨玲


7

青山区卫健委

12月3日--10日工作日

青山区建设路189号青山区委大楼242办公室

3616242

医政科


8

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12月3日-4日

人事科208办公室

3169518

吴雅琪


9

昆都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12月8日-12日

昆区市民大厅7号楼302

5305955

张婧怡


10

国药一机医院

12月2日-8日

国药一机医院人力资源科办公室

3634787

潘婧


11

包头市中心医院

12月8日-9日

包头市中心医院人事科办公室

6955266

刘爱霞


12

包头市第三医院

12月5日-6日

包头市第三医院人事科办公室

2624012

王璐


13

包头市肿瘤医院

12月8日-9日

包头市肿瘤医院人事科办公室

5352507

王春梅


14

国药北方医院

12月8日-10日

国药北方医院办公楼二楼人力资源科

5231881

杨羚


15

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12月8日-9日

一附院人事科办公室

2178157

白鑫


16

包头市眼科医院

12月2日-5日

三楼综合办公室

3155120-8502

刘涛


17

稀土高新区社会事务局

12月10日-12日

稀土高新区民政局一楼退役军人接待室

7100119

贾秀娟


18

内蒙古包钢医院

12月8日

人力资源部办公室

5992827

宋春钰


19

包头市第六医院

12月2日-5日

包头市第六医院人事科办公室(门诊楼408)

2625899

郜思良


20

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

12月2日-5日

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东河院人事科

4113660

张蓉


21

包头市第四医院

12月9日

包头市第四医院人事科办公室(422)

3103311

慕丽丹


22

石拐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12月10-11日

石拐区政府A座109室

8728122

吴丽霞


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保障中心

            2025年11月30日


2026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内蒙古考区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本人是参加2026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现已认真学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3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试作弊行为入刑定罪)、《考场规则》等考试相关规定,为维护考试的严肃性、公平性,共同创造文明、诚信、健康的考试环境,特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1.保证在考试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国家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纪律和规定; 不参与组织考试作弊、为组织考试作弊提供帮助、买卖试题、替考以及伪造、变造、盗用他人身份证件等犯罪行为; 如有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服从考试主管部门或考试管理机构的处理决定,并接受相应处罚。

  2.自觉维护考试的健康和谐环境,尊重监考人员。发现网络谣言、网上虚假信息积极举报,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3.保证自觉服从考试主管部门或考试管理机构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我承诺遵守以上内容。

  承诺人(签字):

  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ND

(来源:包头市卫生健康委综合保障中心)

(编辑:秦新宇;一读:黄韵;一审:张燕青;二审:贾星慧;三审:王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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