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包头市机动车检测行业秩序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联合倡议
2025-12-22

关于规范包头市机动车检测行业秩序

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联合倡议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各位从业者:

当前,机动车尾气排放是影响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关键因素之一。机动车排放检验作为控制移动源污染的重要环节,是环境保护的“第一道防线”。你们手中的每一份检测报告,不仅是车辆合法上路的凭证,更是守护包头蓝天的一份责任。每一次规范检测、每一组真实数据,都在为改善空气质量、建设美丽包头贡献力量。

行业的健康发展,既要靠法律制度的刚性约束,也离不开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和行业自律。然而,当前仍存在个别机构弄虚作假、操作不规范等问题,严重扰乱行业秩序,削弱污染治理成效,甚至触犯法律。为此,包头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包头市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包头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服务行业协会联合倡议:坚决守住法律红线,自觉接受行业监督,共同营造规范、诚信、可持续的检测市场环境!

一、严守法律红线:以下6类行为碰不得,违法必究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我市监管实践,以下6类违法行为是不可触碰的法律红线。唯有主动保守底线,才能守住行业公信力与自身职业生涯。

1.使用作弊装置:如使用 OBD“ 一键达标”作弊器等作弊装置,主要是使用作弊软件或硬件,模拟车辆检验数据干扰检测;

2.编造虚假报告:如不检验直接出具检验报告;

3.实施替代检验:如换车替检;

4.漏检、缺检、违规放行:如未按标准要求检验而出具合格检验报告,包括车辆怠速曲线异常平直,传感器垫高、拔出、断开等判定合格,检测仪插头深度不够,将冒黑烟车辆判定合格,放宽检验方法,检验环节缺失等;

5.篡改检验数据:如篡改计算机记录结果,主要是直接修改排放结果,篡改过程数据,篡改额定功率等车辆参数放宽标准限值,故意删除原始数据和记录等;

6.规避视频监控:如故意遮挡视频,故意遮挡采样、检验等重要过程环节视频,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规避监管。


法律后果警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取消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强化三方协同:监管、协会、机构共同发力,共建共治

监管部门坚持“严管+服务”并行:持续强化智能监管,通过大数据分析精准识别异常检测行为,对违法违规“零容忍”;实行“三色清单”监管模式,开展法律法规培训,为机构提供政策指导与便利服务。

行业协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组织签订《包头市机动车检测行业自律公约》,开展诚信评价并公示结果,搭建沟通平台,传递政策、反映诉求。

检测机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加强人员培训,规范收费与服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携手守护蓝天:诚信是基石,规范赢未来

包头蓝天离不开每一位从业者的坚守。短期的不当获利,损害的是行业信誉和个人前途;长期的规范运营,赢得的是社会信任和可持续发展。让我们共同做到:

心有所畏:牢记法律红线,不越雷池半步;

行有所止:严格按标准操作,绝不弄虚作假;

业有所守:以专业赢得尊重,以诚信筑牢根基。

让我们携手并肩,坚决抵制一切环境违法行为,用真实、准确、完整的检测数据,守护好我们共同的蓝天白云,为持续擦亮“包头蓝”、建设美丽家园作出应有贡献!



        包头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包头市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

包头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服务行业协会  

            2025年12月20日    



(来源: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

(编辑:秦新宇;一读:黄韵;一审:张燕青;二审:贾星慧;三审:王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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