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从2025年4月1日起,我市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周期由原先的12个月调整为6个月。请您按照新的周期及时完成资格认证,以免影响您的待遇领取。
一、
调整范围
企业(含灵活就业)离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工伤伤残津贴及护理费领取人员,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工伤保险遗属待遇年龄未满18周岁人员。
二、
认证周期
待遇领取人应在认证周期到期前完成下次认证,即下次认证时间距上次认证时间不能超过6个月,超过6个月未认证的,社会保险经办系统将自动暂停发放社保待遇,待完成认证后的次月恢复待遇发放并进行补发。例如:社保待遇领取人上次认证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的,应于2025年7月9日前完成认证。
18周岁及以上的企业职工遗属和工伤保险遗属待遇领取人员,仍按原规定每月认证一次执行,每月10日前进行认证。
三、
认证渠道
(一)“内蒙古人社”APP认证:通过手机应用商店或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安装“内蒙古人社”手机APP,进入“首页”的“资格认证”模块按提示操作完成认证(注意:不是“实人认证”)。认证后可在“服务”页面,“养老保险”模块下点击“认证记录查询”,查询历次认证记录。此方法可以为本人或他人认证。
(二)“内蒙古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认证:通过微信搜索或扫描公告下方二维码关注“内蒙古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公众号,在“社保服务”模块下点击“待遇资格认证”,按提示完成认证操作。认证后可在“社保服务”模块下点击“待遇认证记录查询”,查询历次认证记录。此方法可以为本人或他人认证。
(三)支付宝认证:支付宝搜索“内蒙古人社”小程序并点击进入,选择“社保待遇资格认证”,输入认证人员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号,点击认证,进行面部识别,认证完成后返回认证结果,提示认证成功。
(四)境外居住人员认证:境外居住人员可以通过外交部“中国领事”手机APP进行自助认证。
(五)线下认证:本人携带身份证前往领取待遇的社保经办机构现场认证。对于因身体原因(瘫痪、重病卧床、失明失聪及精神类疾病)无法使用手机认证的社保待遇领取人,可由家属填写《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通过下方链接下载),送达领取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认证。
监督咨询电话
包头市人社局:6169612
昆区人社局:5990224
青山区人社局:3616556
九原区人社局:6168862
东河区人社局:6180031
稀土高新区党群工作部:5112236
土右旗人社局:8880256
达茂旗人社局:8422136
固阳县人社局:6860093、6112333
石拐区人社局:2730830
白云矿区人社局:8510053
(来源:包头人社;编辑:霍晓霞;校对∶吴存德;一读:张飞;一审:王国秀;二审:贾星慧;三审:王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