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作坊食品安全牵动大民生!
包头市市场监管局推出
食品小作坊“分级定榜”动态管理机制
为全市食品小作坊挂上“金银铜橙”四色榜
买卤味、挑豆腐,将实现“追榜消费”!

将包头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核准登记获证的食品小作坊分为4个等级:
“金榜”小作坊,风险等级相当于A级(低风险);
“银榜”小作坊,风险等级相当于B级(较低风险);
“铜榜”小作坊,风险等级相当于C级(中等风险);
“橙榜”小作坊,风险等级相当于D级(高风险)。

从环境卫生、规范管理、人员管理和产品质量要求等方面,根据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检、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等监督管理记录对全市食品小作坊进行“分级定榜”评定。

榜单确定后,通过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官网、微信公众号、社会媒体等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市场监管部门在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示牌醒目位置公示榜单等级,及时调整榜单升降情况。
划重点→之后每年年初对调整后的金榜小作坊和榜单变化情况进行公示。
2025年10月底:完成全市所有食品小作坊首次分级定榜。
新登记3个月内的食品小作坊和长期停产食品小作坊不参与评定,此后每年12月底前完成辖区内新增食品小作坊的评分定榜。
市场监管部门结合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对生产经营行为、食品安全状况提升明显的食品小作坊进行升榜,对擅自改变经营条件、环境卫生保持差、产品质量明显降低、投诉举报经查实等食品小作坊进行降榜处理,及时予以公布,让金榜小作坊成为消费指向标和行业榜样。
✖️故意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且受到罚款、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有1次监督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不按规定进行产品召回或者停止生产;
✖️拒不配合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案件调查;

检查发现可能降榜的食品小作坊,监管部门应告知其存在问题、改进方向、整改期限,按时完成整改且符合相应等级标准的,维持原榜单等级;否则降榜处理。

因停业、注销等原因不再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作坊及时移除榜单。
(编辑:霍晓霞;校对:吴存德;一读:张飞;一审:张燕青;二审:贾星慧;三审:王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