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自治区防指防汛四级应急响应和暴雨气象灾害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关于启动自治区防指防汛四级应急响应和暴雨气象灾害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人工影响天气与气象灾害防御管理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测,受副热带高压和高空槽的持续影响,7月23日起,我区大部地区将再次迎来一次明显降水天气。西部偏南和偏东、中部大部、东南部和东北部偏北地区有中到大雨;阿拉善盟东部部分地区、巴彦淖尔市东南部、鄂尔多斯市大部、包头市南部、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中部和南部、锡林郭勒盟南部、赤峰市西部和南部、通辽市东部和南部、呼伦贝尔市东北部有暴雨,鄂尔多斯市南部和东北部部分地区、包头市南部部分地区、呼和浩特市中部和南部部分地区、乌兰察布市南部部分地区、赤峰市南部部分地区、通辽市东部部分地区过程累计降水量超过100毫米,并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经会商研判,内蒙古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人工影响天气与气象灾害防御管理指挥部决定于2025年7月22日12时启动自治区防指防汛四级应急响应和暴雨气象灾害IV级应急响应。当前正值“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各地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保持高度警惕,全力做好防汛救灾各项工作。
一、应急、水利、气象、交通、住建、农牧等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开展联合会商,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雨情监测预警、洪水预报及洪涝灾害分析,组织动员部署,加强指挥调度。
二、各盟市指挥部要按照地方预案启动相应应急响应,强化应急值守,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洪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发布指令,转移安置受威胁群众,调动抢险力量、物资开展抢险、排涝等应急处置工作。
三、各行业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督促、落实行业防御措施,要盯紧重要工程、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风险隐患,督促防汛隐患整改落实;要加大对水利、交通、铁路、电力、通信等重要基础设施巡查防守,重点关注山洪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危险区、旅游景区、在建工地、低洼易涝区等重点部位的防范措施,加强中小河流洪水、过水路面、城市排涝设施和各类行洪通道的巡查防守,做好水库、闸坝、淤地坝等工程的调度管理,及时处置突发险情。
四、各行业部门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要做好救援、抢险、排涝力量和物资预置工作,提前向可能受影响地区预置队伍和装备,视情开展抢险救援。解放军、武警部队做好投入防洪抢险救灾准备。
五、自治区启动防指防汛和暴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整理汇总雨情、水情、灾情、险情、未来形势分析及工作开展等情况信息,必须于每日8:00向自治区防指办公室报告工作动态。如发生突发情况,特别是涉及重大人员伤亡的,要一事一报、随有随报、第一时间上报。
内蒙古自治区
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内蒙古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
与气象灾害防御管理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7月22日
包头市城市管理局与包头市气象局今日5时联合发布城市内涝气象风险预警:受降水影响,预计未来12小时市区、石拐区、土右旗、固阳县发生城市内涝的风险较大,主要积水时段为23日6时至14时,对交通出行有较大影响,提醒相关部门做好防御工作。
包头市气象台今日6时45分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昆都仑区、青山区、石拐区、九原区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并将持续。
防御指南
1.及时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做好内涝防范准备;
2.遇较强降雨时,不要在桥下、地下通道、地下商场、地下车库等低洼地带或易涝点停留;
3.驾驶人员和行人应尽快离开低洼地带和易涝点,听从应急、交管、市政等现场人员指挥。
(来源:奔腾融媒、包头市城市管理局、包头市气象台;编辑:霍晓霞;校对:吴存德;一读:张飞;一审:张燕青;二审:贾星慧;三审:王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