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九原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结了一起“特殊”的婚恋诈骗案。一名男子将自己精心包装成“成功人士”,虚构身份、租借豪车豪宅,编织出一张巨大的“情网”,先后骗取多名女性钱财共计92万余元。法院最终以诈骗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4名受害人经济损失92万余元。
案情简介
2020年至2023年,高某通过虚构职业背景和经济实力,以“恋爱结婚”为名义接近多名女性。确立关系后,他便以“洗车行开业”“发放工人工资”“承包工程”“补缴税款”“消防招标”“交保证金”等各种虚假理由,向4名受害人索要财物共计人民币92万余元,所得钱款全部用于个人挥霍及还债。
法院经审理认为,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到案后具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说法
不同于传统诈骗,婚恋诈骗往往披着“感情”的外衣,依托亲密关系建立信任,进而实施财产侵害。此类骗局不仅导致受害人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更带来深重的心理创伤。承办法官提醒公众:面对婚恋关系务必保持清醒,切莫轻信甜言蜜语。在建立恋爱关系前,应认真核实对方身份、家庭、职业等基本信息;一旦对方提出“紧急用钱”等大额转账要求,一定要提高警惕、多方核实。如察觉异常,请注意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并及时报警,最大限度避免损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来源:法治九原



出品:包头市司法局融媒体中心
编辑:尹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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